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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卫标准

城乡结合部卫生标准
城乡结合部卫生标准
 
一、环境卫生
l、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,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。有责任公示牌,明确责任、职责范围、内容和标准。有清扫保洁队伍,每日清扫保洁。
2、环卫设施齐全、布局合理,垃圾密闭收集运输,日产日清,清运率100%。有污水排放设施。公厕数量达标,符合卫生要求。
设施按《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》(CJJ27—2005)要求设置,要有果皮箱、垃圾收集箱(密闭,不能有无顶盖的垃圾池)、垃圾转运站、公共厕所(三类以上水冲式厕所)、污水排放设施完善(不能用明沟排水);垃圾密闭运输,日产日清,严禁垃圾长期积存,公共厕所专人管理,内外环境清洁、卫生;排水通畅,不积水。
3、地面平整、硬化、干净,无坑洼、积水及泥土裸露。无乱搭乱建、乱堆乱摆、乱拉乱挂、乱停乱放、乱贴乱画、乱扔乱倒、乱开店铺等现象。
4、卫生整洁,无卫生死角。
二、病媒生物防制
1、旱厕改造率100%,冲洗及时,无粪便堆积。门窗完好有防蝇的纱窗、塑料帘。塑料帘条与塑料帘条交错1.5—2厘米,离地高度0.6厘米。
2、无人畜粪便、垃圾,无鼠粪、鼠迹、鼠洞、鼠咬痕、鼠盗土、鼠道。
3、无小型容器积水,大型水体如湖塘坑沟喷洒灭蚊蚴灭跟头虫。水池喷洒灭蚊药物。蚊蚴不得孳生。
4、食堂参照饮食业管理杀灭四害。
5、外环境布放毒饵盒(洞)。
三、农产品交易市场、六小门店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
市场内地面硬化,上、下水设施完善;摊位摆放整齐,商品划行归市;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,污物(水)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,实行隔离屠宰,保持环境卫生。有条件的地方应参照城区对农贸市场的要求,逐步对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升级改造。六小门店得到全面整治。地面水污染、扬尘、交通噪声等得到有效治理,乡镇企业环保工作符合有关规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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